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2年8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11日我单位拟对“奎屯金贝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2-3232939
传 真:0992-3235023
通讯地址:奎屯市团结北街28号
邮 编:833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奎屯金贝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工业园区 | 奎屯金贝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新疆水木清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拆解报废机动车10000辆。本次主要建设1条报废机动车拆解生产线,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危废贮存间等配套设施。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拆解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粉尘;非甲烷总烃采取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粉尘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拆解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拆解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放至天北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置。 (3)噪声 生产环节的生产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减小设备噪声。 (4)固废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新建1座危废贮存间,分类分区储存废油箱、废滤清器、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废线路板、废铅酸蓄电池、尾气净化催化剂、废矿物油(燃油)、废油液、废制冷剂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5)风险 本工程在运行中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落实的基础上,在加强风险管理、采取积极的风险防范措施的条件下,项目涉及的风险性影响因素是可以降到最低水平的,并能够有效降低各种风险事发生的概率。因此项目的运行,从风险评价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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