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金运华烽新材料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的公示
关于新疆金运华烽新材料有限公司粉煤灰
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疆金运华烽新材料有限公司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前山西路以南,东环路以西
| 新疆金运华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天泓润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2年8月8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8月8日
终审: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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