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89井区放空天然气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
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7月,我单位委托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CH89井区放空天然气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CH89井区放空天然气回收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七师129团9连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一厂CH89处理站南侧。
建设内容:CH89井区放空天然气回收装置,包括原料气连接管线、站区内的生产设备包括进站紧急切断计量阀组1座、缓冲罐1台、压缩机组撬2台、脱水干燥撬1台、脱硫撬1台、CNG加气柱1台、污水罐1个、仪表风撬1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迎宾大道69-1107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6609321582
邮箱:617758291@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18号。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991-7885475
邮箱:32952941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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