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链延伸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链延伸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2年6月15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对《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链延伸二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予以公开,以便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链延伸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第七师胡杨河经济开发区南园区
建设内容:200万吨/年沸腾床加氢装置,150万吨/年催化裂解装置、100万吨/年芳烃化装置,100万吨/年中芳烃加氢改质装置,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含胺液再生、酸性水汽提、硫磺回收),30万吨/年干气制乙苯,苯乙烯联合装置,11万Nm3/h干气制氢装置,13万吨/年MTBE装置,9万吨/年正丁烷制顺酐装置,5.5万吨/年BDO装置,12万吨/年负极材料原料装置以及相关配套工程。总占地面积585.57亩,年操作时间8000 小时,装置操作范围60%~110%,总投资为756805.94万元。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师总
电话:13280702227
联系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999870032
邮箱:278470182@qq.com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85号国际合信大厦1016室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反馈意见时,应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新疆锦贸鑫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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