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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参与拟报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08 10:21:55 浏览次数: 【字号: 

新疆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6月,我公司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聚力新材料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拟报批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dVJijQX1

二、本项目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4h0Kahr9


终审: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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