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兵团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12项)整改情况公示
关于自治区、兵团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12项)整改情况公示
一、 反馈问题
生活垃圾收运出现“盲区”。131团、天北新区与奎屯市犬牙交错,城市建成区内屯富园三角地、花园里小区、丰登园社区原奎屯住建局家属院等地生活垃圾长期堆存,环境卫生恶劣,部门未发现问题、团场未纳入管理、连队无相关经费,长期无人清运。
二、 整改情况
第七师131团高度重视,针对反馈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联合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组织自治区、兵团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12项)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工作,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目前屯富园三角地、花园里平房区、丰登园平房区已纳入团场管理,堆放垃圾已清运,小区环境已得到改善。
2022年5月27日,131团组织对自治区、兵团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12项)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
三、 下一步工作
建立生活垃圾收运 “盲区”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联合检查执法力度,建立网格化管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巩固生活垃圾收运 “盲区”整治成果,严防生活垃圾长期堆存,污染环境问题“死灰复燃”。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第七师131团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至2022年6月8日
联系电话:17767476666
通讯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准噶尔路71号第七师131团
邮 编:833200
第七师一三一团
2022年6月1日
终审:汤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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