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团场集中隔离点项目(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新疆原创绿洲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第七师胡杨河市团场集中隔离点项目(勘察设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QSHYHSTCJZGLDXM-KS
2.项目名称:第七师胡杨河市团场集中隔离点项目(勘察设计)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 |
最高限价 (%) |
第七师胡杨河市团场集中隔离点项目(勘察设计) |
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专项方案(不限于水土保持、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及后续施工指导、验收配合等工作。 |
项目总投资额的2.77 |
项目总投资额的2.77 |
预算金额合计(%)/最高限价合计(%) |
项目总投资额的2.77 |
项目总投资额的2.77 |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提交全部成果文件,具体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开始到竣工验收完成为止。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获取磋商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2022年4月19日10时00分至2022年4月22日19时00分,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等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通过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176397757@qq.com)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未按以上要求领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五、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磋商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2年4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磋商地点:新疆原创绿洲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奎屯市团结东街28号)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若上述时间和地点进行改变,采购人将通过投标人的邮箱发送变更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公告媒介
兵团第七师门户网站(http://www.nqs.gov.cn/)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第七师胡杨河市井冈山西路1号
联 系 人:曹文祯
联系电话:0992-6687281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原创绿洲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第七师胡杨河市南环路迎宾苑小区3号楼3单元321号
联 系 人:姬小静
联系电话:0992-6687624、15299077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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