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七师胡杨河市停车场秩序

来源:住建局梁璐 编辑:住建局梁璐 发布时间:2022-03-21 11:24:56 浏览次数: 【字号: 

 

广大市民:

为综合提升市容环境,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提升信敏新天地、时代广场等商业街区的整体形象,第七师胡杨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商业街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规范停放的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按照胡杨河市整体规划,请广大市民务必将机动车、非机动车辆按照箭头方向规范、有序停放在规定的停车泊位线内,未施划箭头标识的,按照指示牌的方向有序停放。

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不按箭头标识停车。

严禁将车辆停放在标有禁停标线的位置。

严禁无关车辆占用警用、医用、盲道、消防通道等专用停车泊位。

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相互占用专用停车泊位。

严禁货车、斗蓬车等大型车辆停放在商业街区(如拉货、卸货等情况可即拉即走、即卸即走)。

严禁出现“僵尸车”现象。

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知中的相关要求,规范有序停放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若发现未遵守上述要求的行为,第七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上锁、暂扣处理。

“僵尸车”未按时间自行清理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暂扣处理),暂扣处理将产生第三方费用,费用具体事宜需车主本人和第三方协商。

机动车、非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发现车辆被上锁、暂扣,需带身份证原件、行驶证(购车发票)到第七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办理车辆放行手续。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好我市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和道路通行秩序。

办理地址:第七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原130团六十户法院、大西门商行对面)

投诉、举报电话:0992-6687507

                       

                第七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11日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