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油田排614-4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承担“春风油田排614-4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对“春风油田排614-4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春风油田排614-4块产能建设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境内的前山涝坝镇,距克拉玛依市约70km,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128团辖区,隶属于新春采油厂采油管理一区管辖。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排614-4块部署油井27口,其中水平井17口,定向井9口,利用老井1口(排614-平2井)。动用面积1.7km2,动用地质储量186万吨。前三年新建产能3.23×104t。配套建设集输、回注、供配电、自控、道路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乌伊路68号
联系人:金云鹏
联系电话:0990-698862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锦绣山河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85号国际合信大厦1016室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1377920636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公众意见征询从即日起至10个工作日截止。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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