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讯泡塑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3月11日,受新疆泽讯泡塑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德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泽讯泡塑制品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泽讯泡塑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泽讯泡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奎屯天北新区百家中小企业创业园A-6,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4°52'10"、北纬44°27'50"。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5000t滴灌带生产线。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泽讯泡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夏荷路1-4幢1号
联 系 人:王心华
联系电话:1360566788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德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西一巷3号汇丰写字楼1栋15M室
联 系 人:范工
联系电话:16699291266
电子邮箱:99672970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泽讯泡塑制品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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