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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奎屯金贝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废钢铁20万吨、废有色金属0.5万吨废旧金属回收加工利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天北新区熊宁宁 编辑:天北新区熊宁宁 发布时间:2022-03-07 16:38:10 浏览次数: 【字号: 

奎屯金贝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奎屯金贝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废钢铁20万吨、废有色金属0.5万吨废旧金属回收加工利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奎屯天北新区工业园区北区,奎车路以东、支二路以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4°59′43.582″,北纬44°34′19.444″。项目占地面积33350m2,该项目为扩建项目,投资3000万,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0.3%。建设内容:项目依托已建成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560m2)及其它配套设施,购置安装液压废钢剪断机、废金属剪断机、抓钢机、鳄鱼剪等设备,年分拣加工废钢铁20万吨,年回收拆解废有色金属5000吨。

二、项目实施后会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控和应急措施。综合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项目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自然沉降+洒水降尘方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厂区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不得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消声、减振,进出入厂区车辆加强管理,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制。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产过程中金属切割废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禁止回收含危险废物的废旧物资,生产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厂家定期更换后带走处置,不在厂区暂存。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单位备案,定期演练,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原料输送、贮存、转运、使用、处置全过程规范管理,避免事故和非正常排放造成污染

(六)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我单位委托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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