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公告 来源: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 编辑: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10-14 19:00:32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对师市部分行政执法机关中因工作调动、辞职、退休或者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13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进行注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被注销的原行政执法证件即时失效,相关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rar 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14日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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