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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奎屯北疆分公司天东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天北新区熊宁宁 编辑:天北新区熊宁宁 发布时间:2021-09-26 18:07:27 浏览次数: 【字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奎屯北疆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奎屯北疆分公司天东路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该项目位于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东路以南、呼图壁街以西站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84°5545.80,N44°272.00。项目占地面积3000m2,投资5000万,其中环保投资38.5万元,占总投资的0.77%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站房、加油区、储油区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配置4台加油机22柴4座50m3埋地油罐(汽油罐2柴油罐2个),年销售汽油柴油3000t、汽油1000t

二、项目实施后会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控和应急措施。综合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项目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输油管、输油装置、罐车做好密闭,避免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加油站卸油、储油和加油时排放的油气,采用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油气回收方法进行控制,油气排放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处置油气相应标准,排放口距地面高度应不低于4m;油、卸油过程,采用密闭卸油及加油枪油气回收,地下油罐储罐中设置通气管,并装加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及阻火器(回收效率不低于95%),油气经回收装置回收处理后富集的油存入油罐,空气经排气管排放,并依据相关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装置。厂界烃类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4.0mg/m3标准。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加强油罐区、输油管线巡检维护,并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避免渗漏污染地下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天北新区污水处理厂

)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消声、减振,进出入站区车辆加强管理,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制

)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清罐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不在站内储存,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含油手套、含油棉纱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站区废暂存设施,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定期演练,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油品输送、贮存、转运、使用、处置全过程规范管理,避免事故和非正常排放造成污染

)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我单位委托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区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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