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金松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硅石破碎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金松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硅石破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8日-2021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18号
邮 编:8332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金松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硅石破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8日-2021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18号
邮 编:833200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