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标准化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9月,我公司委托新疆东方信海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新建标准化养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新建标准化养猪场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28团。
(4)建设内容:新建标准化养殖圈舍56个,建筑面积39200平方米配套建设职工宿舍、办公室、仓库、消毒室等,年出栏生猪10万头。
(5)总投资:13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思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28团天山路
联系人:蒋昌宝
联系电话:1899680039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东方信海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
联系人:王旭武
联系电话:18399691879
邮箱:45931045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思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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