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德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增20吨炭黑尾气锅炉项目(节能循环化改造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德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新疆德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增20吨炭黑尾气锅炉项目(节能循环化改造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德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4°52′12.82″,北纬44°50′51.47″。项目占地面积560m2,投资1200万,其中环保投资550万元,占总投资的45.83%。利用厂区内的空地,新建1台20t/h炭黑尾气锅炉,同时配套30m3/h水处理装置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环保设施。外供蒸汽主要用于周边企业的正常生产。
二、项目实施后会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控和应急措施。综合考虑,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项目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炭黑尾气锅炉采用高效燃烧器,锅炉烟气采用单碱法脱硫、SCR法脱硝,烟气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的燃油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NMHC:120mg/m3)。新增1套锅炉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包括烟尘、SO2、NOx)、1套VOCS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项目实施投运后,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为:SO2:23.9t/a,NOX:36.14t/a,VOCS:2.35t/a。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锅炉水处理系统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集中收集后用于脱硫装置工艺用水。脱硫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消声、减振,对锅炉采用隔声间、隔声板进行降噪,锅炉排气放空采用消声器;在各种泵类和风机进风口安装隔声罩或消声器,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脱硫废水污泥经脱水后,送至开发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我单位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在炭黑尾气锅炉运行过程中规范管理,避免事故和非正常排放造成污染。
(六)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我委委托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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