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七师2020年度部门预算工作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七师住建局部门是行政机关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行政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后主要工作任务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开发、住房体系保障建设、人防管理与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建筑、房产、人防等行业管理;推进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负责建设档案建档工作。
2、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负责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建筑安全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参与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报监备案工作;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费评价工作;负责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全区建筑活动;参与辖区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承担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辖区内清理拖欠工程款职责。
4、参与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监督等工作;负责受理和调解本辖区内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社会评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建筑企业季度统计报表收集上报工作。
6、贯彻执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对本辖区内施工企业资质申请与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进行现场核查。
7、贯彻执行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承担推进建筑节能职责;负责建筑节能减排检查工作;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建筑材料应用情况检查工作。
8、组织实施辖区内非市政府投资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职责,组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拟订全区村镇、牧场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10、负责投资工程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对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管理。
11、参与辖区内市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广场、供热、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厂及其他市政设施工程等)监管工作及其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指导、监督工作,检查计划的执行;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的管理、统计、推进工作;
12、开展对口单位业务往来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并承办七师党委、七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住建局内设机构有:根据上述主要工作任务,七师建设局下设2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统计、财务、后勤工作;
2、房产办
负责师直单位建房维修基金的查询及支付;负责团场房产开发资质审验及权属登记。
3.局本级人员编制:7人
2019年已较好完成部门各项职能工作。
住建局所属单位 3 个,包括
1.行政单位1个,即住建局本级
2.直属事业单位2 个,其中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个,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质量工程安全监督站,自收自支单位(社团、协会) 1 个,即第七师建筑材料综合试验室。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 3279.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46.34万元,上级拨款收入 3031.73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其中:财政专户收入 0万元),经营收入 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72 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 3279.7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3.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 93.1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30.62万元);项目支出 3155.99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经营支出 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 3279.79 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 593.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 0 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0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2761.99万元,主要为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 30.6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 8.69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含科研人员出国经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 8.6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 8.69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厉行节约减少公车运行费 0.31 万元,因减少(增加)公务用车运维费 0.41 万元,因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 0.1 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 万元。其中货物类 0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0 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七师住建局(含所属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55.20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 3.8 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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