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七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七师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137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民政、就业、综合治理、学前教育、青少年教育、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残疾人保障、社区建设指导等公共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服务工作。
(二)内设机构:
新疆兵团第七师一三七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
2020年新疆兵团第七师一三七团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编制人数7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730.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2.19,上级补助收入58.22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73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82.7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07万元);项目支出638.56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730.41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624.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14.54万元,主要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12.54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38.56万元,主要为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等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事业运行经费共计安排9.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万元。与2019年相比持平。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83万元。其中货物类0.5万元,服务类0.33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61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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