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七师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七师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职责
1.贯彻会议精神,督办、查办领导交办工作。
2.草拟全行性综合材料,负责行务信息反馈,编办好简报。
3.负责公文把关,文电、来信来访处理,远程通讯传递,印信管理,文书资料的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4.完成全行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指导、督促、检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全行的法制宣传教育,协调解决内外部经济纠纷,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搜集整理和分析法律信息,为领导决策、业务经营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组织起草、制定和管理重要业务合同文本,对全行重大业务经营活动实施法律审查,负责转授权工作。
5.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并在领导安排下做好解答。
6.负责行政印章管理,支行及下级机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的年检工作。
7.组织、指导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搞好职业道德和员工队伍思想建设。
(二)、后勤保障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办公用房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职工宿舍的基建、修缮、分售、维护和管理;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的购置、管理工作。
2.负责调派车辆、确保领导工作和业务用车的需要;负责对车辆的材料、维修、油料的管理,做到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建立车辆安全检查维修制度、日常保养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
3.负责资产的管理,负责房租、水费、电费的收缴工作。
4.负责来行人员的接待和全行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食堂、招待所的管理,做好为会议、为基层、为机关服务工作。
5.负责机关办公用品购置管理,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管好用好机关费用并符合制度规定和操作程序。
(三)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办公室为独立核算单位无下级单位,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5652.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72.61万元,其他收入179.59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565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7.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1344.2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23.47万元);项目支出3384.50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5652.20万元,较2019年预算5929.94万元减少277.74万元,其中:上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 0.28万元,较上年减少362.58万元,上年人员经费1867.55万元,较上年减少523.3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部门分账核算后将离退休经费调整到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站归口核算,减少日常公用支出160.74万元,原因是2020年按照财政要求压减经费开支;上年项目支出3299.66万元,较上年增加84.84万元,主要为增加了机关公共区域运行项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923.4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2.78万元、印刷费7.4万元、手续费1.5万元、邮电费7.66万元、取暖费78.3万元、物业费22.7万元、租赁费22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2.28万元、专用材料费31.11万元、委托业务费、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08万元、差旅费117.54万元、日常维修万15.6元、劳务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工会经费19.33万元、福利费25.4万元、其他交通费242.5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5.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3万元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46.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维费4.9万元、公务接待费41.69万元47.10万元,与2019年基本持平。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06万元。其中货物类 945万元,服务类461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我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557.24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400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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