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一二三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七师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23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是由第七师123团主管的财政全额拨款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技术、畜牧兽医服务和农机监理、林管、草原监管、水利公益服务等工作。负责二产、三产企业服务,负责统计调查工作,负责科技、信息、新工艺成果推广应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内设1个机构。即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234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341.66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2341.6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9.97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 204.97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25万元);项目支出 2111.69 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 2341.66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 180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 50.26 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50.26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49.99万元,主要为农村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安居工程、退耕还林资金等项目支出。
三、国有资产信息
我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33332.04万元,2020年拟不在购置固定资产。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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