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生态环境局是第七师行政工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全师生态环境制度。
2.负责师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师减排目标的落实。
4.提出师生态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兵团和师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师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师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师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8.负责师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9.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0.统一负责师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制度。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师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3.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14.完成师党委、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有:综合科
1.行政单位1个,即生态环境局本级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1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31万元,上级拨款收入71.19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41.6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65万元);项目支出144.1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9.6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3万元。其中货物类1.33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生态环境局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0.46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33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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