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第七师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来源: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编辑: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0-31 18:13:45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关于七师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第七师司法局部门(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七师司法局部门是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师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指导各团场、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3.负责指导监督全师律师工作,监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4.管理全师公证机构,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5.指导、管理全师法律援助工作;6.指导、管理全师基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7.指导全师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8.负责司法局及团场司法所计划、财务、装备及后勤保障工作;9.指导、管理全师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师、各团场有关部门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七师司法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含财装科)、政治处、法宣科、基层科、律公科。

第七师司法局所属单位1个,包括第七师司法局

1.行政单位1个,即第七师司法局本级

2.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

3.直属事业单位0个,其中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0个,差额事业单位(公益二类)0个,自收自支单位(社团、协会)0个。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797.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7.64万元,上级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中: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 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79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 625.2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129.88万元);项目支出42.5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797.64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29.64  万元,主要为压减一般性,非重点,非刚性等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29.88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8.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含科研人员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8.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8.13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费 0.02 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7.33万元。其中货物类37.33万元,工程类10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第七师司法局局(含所属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96.15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0.33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9.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0日

 

第七师司法局.XLS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