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BS光亮油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公示
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BS光亮油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初稿)》已编制完成。为预防、减轻和避免本项目运行所带来的环境污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请就您关心的环境问题,发表本人的看法,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内。目前已建成30万吨/年原料油预处理装置、3万吨/年抗磨剂装置,并配套建设2.5t/h酸性水汽提装置、污水处理站及罐区、空氮站等,本次后评价主要对象即为目前已建成装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次评价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确定项目已建装置的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废气:废气主要是原料预处理装置加热炉产生的烟气,烟气污染物主要为SO2、NOx和烟尘,以及装置及罐区无组织挥发的烃类气体以及开、停工不正常操作时产生的烃类气体,还有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烟气,锅炉烟气污染物主要为SO2、NOx和烟尘。
废水:废水主要来源于装置产生的含油废水、含硫废水、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
噪声:噪声源主要为机泵、冷却塔,其声级约为85dB(A)-95dB(A)。
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硫后的脱硫剂(主要成份为硫化钠)、污水站产生的污泥及废油泥,以上均为危险废物;另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加热炉采用脱硫后干气及天然气作为补充燃料,烟气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加热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选取新型低氮燃烧器,可大大减少NOx的排放浓度,烟气中烟尘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标准,SO2的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标准。
锅炉房天然气锅炉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浓度。
(2)装置区产生的含硫废水进入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产生气体经脱硫装置回收;含盐废水、含油废水、生活及辅助设施污水一起排入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
(3)项目设有危险固废暂存库,并与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危险固废暂存库已采取防渗措施,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规定,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4)由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厂址位于工业区范围内,周围环境简单,不产生噪声扰民问题。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BS光亮油项目符合五五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须按照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改进意见,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杜绝无组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可以在原址生产营运。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内容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相关内容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公众可以在本次信息公开后,以固定电话或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报告书相关内容。
建设单位:新疆佳宇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20992-7393978
联系人:牛宗新
电子邮箱:289941948@qq.com
评价机构: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991-2358849
联 系 人:史彦翠、李欣
电子邮箱:xjbthpzx@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项目的建设的了解程度;
②公众认为项目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的作用;
③公众认为目前项目周边的区域环境质量;
④公众认为项目周边的主要环境问题;
⑤公众认为项目改进后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影响;
⑥公众认为项目改进后需关注的环境问题;
⑦公众认为项目改进后仍需要加强的措施;
⑧环境保护角度看,公众对项目的改进建设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采取免费发放调查表、媒体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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