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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第七师奎屯垦区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财政局 编辑: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9-03 16:59:00 浏览次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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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判机关,其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商事纠纷,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以及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奎屯垦区法院部门决算为本单位决算,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1203.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4.93万元,增长1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980.3万较上年增加196.95万元,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12万元;支出1000.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万元,降低2.6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装备经费采购较上年减少;结余420.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2.73万元,增长100.4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基本经费支出结余较上年增加139.09万元,办案业务费结余较上年增加56.99万元(办案装备采购程序在进行中,当年未付款),公益岗位结余较上年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0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3.56万元,占95%;其他收入60万元,占5%。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1133.84万元,决算数1203.5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8%,差异主要原因当年收淮安援助资金60万元,拨付南疆支教经费9.72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0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21万元,占84%;项目支出159.62万元,占16%;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351.99万元,决算数1000.8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5.97%,差异主要原因基本支出经费结余169.83万元,办案业务项目装备采购程序在进行中未付款,江援助资金未使用完毕。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43.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4.93万元,增长1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基本经费增加拨款196.95万元,项目拨款较上年减少。财政拨款支出93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1.33万元,降低8.8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办案装备支出较上年减少83.05万元,公益岗位较上年较少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21万元,项目支出95.29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15.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7.06万元,增长191.4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基本经费结余增加139.09万元,办案项目结余增加56.28万元,公益岗位结余较上年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133.84万元,决算数1143.5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85%,差异主要原因南疆支教经费未做为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241.99万元,决算数936.4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4.59%,差异主要原因基本经费结余169.83万元,办案项目结转结余120.99万元,公益岗位和人民陪审员经费节约24.3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3.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4.93万元,增长1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增加196.95万元,办案项目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1.33万元,降低8.8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办案装备业务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83.04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公共安全支出805.43万元,教育支出2.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3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基本支出841.21万元(人员经费724.6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6.59万元),项目支出95.29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133.84万元,决算数1143.5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85%,差异主要原因差异主要原因南疆支教经费未做为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241.99万元,决算数936.4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4.59%,差异主要原因基本经费结余169.83万元,办案项目结转结余120.99万元,公益岗位和人民陪审员经费节约24.39万元。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420.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2.73万元,增长92.93%。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15.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7.06万元,增长191.45%。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94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4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油料等。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94万元,决算数2.9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奎屯垦区法院单位(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4.62万元,比上年增加7.79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工资增加。

奎屯垦区法院单位(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116.59万元,比上年减少11.48万元,降低8.96%,主要原因是维修费用支出未结账以及差旅费较上年费用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63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9辆,价值176.88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自述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部门决算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4分。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奎屯垦区法院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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