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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海润滴管带厂厂房重建及设备更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来源:奎屯海润滴管带厂 编辑:奎屯海润滴管带厂 发布时间:2020-07-15 17:30:12 浏览次数: 【字号: 

    2020年4月13日,受奎屯海润滴管带厂的委托,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奎屯海润滴管带厂厂房重建及设备更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评公司完成了《奎屯海润滴管带厂厂房重建及设备更新项目(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现场查阅,公众可前往我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3)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地址:本项目位于第七师奎东农场一连内,地理坐标为北纬:44°27'09.37",东经:85°07'06.55"。
    联系人:袁海中   联系电话:13779069718   电子邮箱:
358840234@qq.com
    (4)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屈建平   联系电话:1357921606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第七师奎东农场一连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热心人士。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提出意见。
    信函邮寄地址:第七师奎东农场一连
    收件人:袁海中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5日。

    附件:奎屯海润滴管带厂厂房重建及设备更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rar

奎屯海润滴管带厂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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