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盛得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受克拉玛依盛得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及时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环评对该项目公众参与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单位或个人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盛得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再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年处理废铅酸蓄电池10万吨/年,建设破碎分离车间、熔炼车间、合金车间、火法精炼车间、制氧车间,并配套污水处理站等辅助设施。
投资总额:13000万元;
建设地点: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克拉玛依盛得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金国
电话:0992-7393602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振新
电话:0991-7987544,传真:0991-5811351,电子邮箱:1580254809@qq.com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见附图--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图。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5.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②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③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④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⑤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后期将进行第二次公示,同时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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