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1项)整改情况公示
一、反馈问题
有的领导同志认为,兵团一直以农业为主,工业发展起步晚,依托资源加快发展才能缩小与地方差距,发展过程中难免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由于认识上还不够到位,导致有的师市环境保护目标主体责任未能有效落实,对中央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政策传达学习多,对自身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研究部署。
二、整改情况
(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解决各级干部对环境保护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作用,开展研讨交流,深化思想认识。
(二)师团各级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18年、2019年以来师先后召开常委会议、行政常务会议30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团党委常委会、行政常务会定期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师党校培训计划。
(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全面落实《关于印发〈七师党政及其工作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夯实各级党政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大格局。
(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团场、园区、师直属企业单位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第七师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督促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倒逼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对2名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快推动环境保护责任的全面落实。健全问责机制,转发了《兵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
三、下一步工作
我师将不断增强各级党政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层层传递工作压力,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兵团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第七师胡杨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2日。
受理部门:第七师胡杨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992-6687676
通讯地址:新疆奎屯市团结东街29号第七师建设(环保)局
邮 编:833200
第七师胡杨河市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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