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尔图河梯级电站八级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
奎屯国源电力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委托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古尔图河梯级电站八级电站工程”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兵团生态环境局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古尔图河梯级电站八级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地点:电站厂房位于奎塞高速以北约2.2km处,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3°54′39″,北纬44°28′16″。行政辖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主要工程内容:电站为径流式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方式,引水位衔接七级电站尾水位。电站装机容量7MW, 引水流量20m³/s,由取水口、引水渠、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升压站、主副厂房、尾水渠、退水渠等组成。电站自高干闸下游108m处柳干渠引水,尾水投入古尔图河柳干渠新、老柳干渠分水闸前。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奎屯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包建伟
联系电话:18216888770
联系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市区松鹤里-沙湾街334幢21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2号旺都第1幢D座4单元26层
联系人:王轶睿
联系电话:0991-3193891
电子邮箱:46660386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奎屯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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