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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屯河七级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公示

来源: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9-12-27 17:26:58 浏览次数: 【字号: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苏水电分公司于2019年3月委托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奎屯河七级水电站工程”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兵团生态环境局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奎屯河七级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地点:电站地处新疆312国道里程4420km以南约12km处。距奎屯市22km,距独山子12km,地理坐标为东经84°46′57″,北纬44°19′17″。行政辖区为塔城地区乌苏市境内。河道及水利工程属奎屯河流域管理处管理。
    主要工程内容:电站为径流式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方式,引水位衔接奎屯河六级电站尾水位。电站装机容量12MW, 引水流量33m³/s,由取水口、引水道(包括隧洞、暗渠、跨河渡槽)、前池、压力管坡、退水陡坡、压力管、发电厂房、尾水渠、升压站、进场道路等组成。奎屯河七级水电站取水口设置于团结大渠20km处退水闸处,引水渠长3.65km,其中渡槽长160m,将引水渠线由右岸调整至左岸。电站厂房坐落于奎屯河左岸一级阶地上(奎屯河老龙口水管所下游约200m处),电站尾水穿过老龙口曲线沉沙池引水渠及冲沙渠,最终投入奎屯河老龙口水电站引水闸前。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苏水电分公司
    联 系 人:焦远苏
    联系电话:13579156388
    联系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312国道里程4420KM以南12KM处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2号旺都第1幢D座4单元26层
    联系人:王轶睿
    联系电话:0991-3193891
    电子邮箱:
46660386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苏分公司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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