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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部分退役士兵社保补缴工作适用情形及所需的材料清单公示

来源:第七师退役军人事务局 编辑:第七师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9-12-23 16:28:48 浏览次数: 【字号: 

    此次社保工作适用情况说明:

    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注意:是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

    社保补缴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安置工作证明,安置工作单位的自然工资增长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6.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等缴费记录凭证。

    7.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申请办理表(一式五份,仅限手写)

    附件.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doc

 

七师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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