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精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全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党厅字〔2019〕47号)和《兵团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公告》精神,新疆兵团第七师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保补缴工作。
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并存在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的退役士兵,携带相关材料,在2019年12月28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到其主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其他情况直接到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
七师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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