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团核算中心中心2018年决算公开
08七师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126团核算中心).xls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预算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发办[2019]77号)文件的要求,现对本部门2018年决算进行公开。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职责:核算中心为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及连队核算工作,提供经济信息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人员编制:126团核算中心人员编制核定3名,2018年末实人数3人。
二、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
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8.91万元,本年支出48.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8.91万元,本年支出48.4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
(五)经费支出说明。工资福利支出45.0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37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32.52万元。
(八)关于2018年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右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四、公开内容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26团核算中心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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