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龙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硅酮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我公司于2019年9月委托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塔龙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硅酮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已在兵团第七师政府网站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19年10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编制的《新疆塔龙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硅酮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与本工程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www.weiyun.com/disk/folder/afe3d98a546770975d81daa656e5aa4d。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刘晓龙,联系电话:0991-662111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位于五五工业园区,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塔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秦菲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991-4503087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路199号集电港办公楼
评价单位联系人:刘晓龙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991-662111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止。
新疆塔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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