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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龙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硅酮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新疆塔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编辑:新疆塔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9-10 17:24:57 浏览次数: 【字号: 

    我公司于2019年9月委托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塔龙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硅酮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塔龙新材料有限公司2万吨/年硅酮胶项目
    项目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购置安装容器、换热器及机泵等工艺设备459台,新建混凝土结构有机硅单体单元及钢框架结构硅酮密封胶单元,配套办公楼、配电室等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设施。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塔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联系人:秦菲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991-450308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路199号集电港办公楼
    评价单位联系人:刘晓龙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991-6621111
    评价单位邮箱:
232953540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塔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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