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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垦五钢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来源:农垦五钢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编辑:农垦五钢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1-09 16:28:50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现将新疆农垦五钢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农垦五钢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建设主要内容和规模:年回收4000吨废旧塑料,年生产滴灌带2亿米,拆解废钢铁16万吨,回收加工有色金属2万吨。

    建设投资:本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两部分,一部分为废旧滴灌带装卸、堆存产生的扬尘及滴灌带塑化挤出工段产生的废气;另一部分为汽车切割粉尘、拆解粉尘和有机废气。

    废旧滴灌带装卸时、堆存产生的扬尘原材料装卸过程中采取控制落差、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可以减少扬尘80%,粉尘产生量较少;建设单位对废旧滴灌带堆放区周边百分百围挡,废旧滴灌带堆放区百分百覆盖,必须进行篷布覆盖。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防止堆存粉尘的污染,并有效抑制扬尘,产生极少量的无组织扬尘,对项目区周围影响很小。

    项目于再生颗粒生产线、滴灌带生产线安装UV光解催化氧化设备,各条生产线非甲烷总烃经该设备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4 的限值标准。生产工段集气罩未能收集的气体为非甲烷总烃,该部分气体产生量较小,在加强车间通风的情况下,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拆解切割过程产生的切割粉尘经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后,接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的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未捕集到的切割粉尘、拆解粉尘(产生量极少)和各种废液及氟利昂释放的有机废气。本环评要求,在生产车间内安装排风系统,加强车间的通排风,同时为了保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工作人员应配戴防护口罩,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运营期废气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滴灌带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汽车拆解生产废水包括车身冲洗废水及地坪冲洗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石油类,SS浓度为600mg/L、石油类浓度约为200mg/L,环评要求项目废旧汽车车库、预拆解车间、拆解车间等设施内设置废水收集沟,废收集后经隔油沉淀池+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洗涤用水),回用作冲洗用水,不外排,对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排水管网。

    故该工程废水不会影响建设区域的地下水环境质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级为70~80 dB(A),根据现场调查和业方提供的资料,项目设备选择用低噪声设备,进行了消声减振处理,均置于室内,降噪效果约为30dB(A)左右。可满足相应标准,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滴灌带加工生产时清洗废旧滴灌带时产生的废渣、泥沙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滴灌带加工生产时产生的残次品及边角废料全部回收用于滴灌带再生料的加工。

    汽车拆解分为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金属材料、塑料、玻璃、废旧轮胎、总成零配件,严格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含2013修改单)及HJ 348-2007《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储存至资源仓库,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HW08废矿物油(包括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制动油、废燃料油、污水设施油泥)、HW15爆炸性废物(包括废安全气囊、废液化气罐)、HW06废催化剂(废尾气净化催化剂)、HW41废卤化有机溶剂(废空调制冷剂)、HW49其他废物(废蓄电池、废电容器及废电路板、含有毒物质的部件)、HW42废有机溶剂(包括废冷却液、废防冻液、废制动液、废洗涤液),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含2013修改单)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分类收集后,妥善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项目生活性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点,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并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本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建设得到了当地公众的支持。因此,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该项目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如有需要,公众可以至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了解环境影响评价详细信息。

    2、查阅期限

    查阅期限为本次公示有效期内,即公示发布的十个工作日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的单位、专家、公众。

    2、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最大环境问题,如大气、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生态环境等。

    (3)公众认为该项目实施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方面环境影响,如大气、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生态环境等。

    (4)公众从环境污染治理措施角度上对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想法。

    六、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与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联系方式以书面、电话形式均可。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农垦五钢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联系人及电话:郭伟 15309926565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座17

    邮编:61000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690978764

    电子邮件:961292129@qq.com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新疆农垦五钢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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