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世益石油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特种油调和及5万吨/年改性沥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受克拉玛依市世益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众思创欣工程信息咨询中心承担《克拉玛依市世益石油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特种油调和及5万吨/年改性沥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世益石油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特种油调和及5万吨/年改性沥青项目。
2、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市世益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于新疆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路博化工以西、车牌子西路以南。
4、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9300m2,建筑面积11138m2,包括生产车间、生活办公用房、配电室、门卫室及消防水池等水、暖、电等辅助工程。
5、工程投资:工程建设总投资18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沥青储存、生产和装卸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采取对设备、物料输送管道及泵的密封处采用石墨材质密封环,该密封环不易被油类有机物腐蚀,结实耐用,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同时经常检查设备腐蚀情况,对腐蚀严重设备及时进行更换等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沥青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碳、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及生活垃圾。
2.废水
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生产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
3.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沥青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碳、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及生活垃圾。
4.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噪设备为风机、泵类和锅炉引风机、锅炉鼓风机等机械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在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本项目运营期期间可使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有组织废气主要来自导热油炉烟气、改性沥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为SO2、NOx、以及烟尘,各个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828-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制。改性沥青生产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沥青烟产生,主要成分是沥青烟、非甲烷总烃、苯并芘。本项目在配料罐和发育罐设有废气收集装置,收集管道和呼吸口直接对接,收集的废气进入拟建的沥青烟气处理系统处理沥青烟气,甲烷总烃、苯并[a]芘均均可满足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沥青储存、生产和装卸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采取对设备、物料输送管道及泵的密封处采用石墨材质密封环,该密封环不易被油类有机物腐蚀,结实耐用,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同时经常检查设备腐蚀情况,对腐蚀严重设备及时进行更换等措施。可以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总体结论
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至451061412@qq.com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市世益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建
电话:13809925440
环评单位:众思创欣工程信息咨询中心
联系人:林倩
电话:13565560775
E-mail:451061412@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如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等。
3、公众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本区域会产生哪些环境影响,如大气、噪声、废水、固废等;对本环评的环境影响结论是否认可。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于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13日共十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及建议,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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