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717线胡杨河市至126团及S341 线克拉玛依至126 团至阿拉山口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交通局委托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对“S717线胡杨河市至126团及S341 线克拉玛依至126 团至阿拉山口公路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S717线胡杨河市至126团及S341 线克拉玛依至126 团至阿拉山口公路工程
项目概要:S717线胡杨河市至126团段起点位于G217国道、三角庄西侧约六公里处,沿拟建胡杨河市西侧布设,之后利用在建的130团至奎屯水库公路线位布设,路线向北转折,跨越黄沟干渠后接入青北公路布设至126团枢纽互通,接入S341线。S341 线克拉玛依至126 团至阿拉山口起点位于塔岔口互通西侧4.2 公里处;采用半定向T型互通接G335(原S221)线,沿山前冲积扇向西布设新线,在K49+700 处设置Y型互通与S717 线实现交通转换,随后转向西北沿山脚布设新线至K157+000处,再沿艾比湖保护区北侧布线至阿拉山口市;项目终点位于市东北侧接S318 线。
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S717线126团至S341线13.519公里,S341线克拉玛依至126团至阿拉山口全长180.341km,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技术标准,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26.0m。工程估算总投资46.59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2326.1755万元。拟建项目计划2017年11月开工,2019年12月竣工。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采取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⑴ 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⑵ 修建该公路,公路对沿线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生态等方面的影响以及建议采取措施;
⑶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交通局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13119928111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100013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18610817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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