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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产品提质增效改造项目(北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17-09-13 18:30:07 浏览次数: 【字号: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上海南域石化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编制《沥青产品提质增效改造项目(北疆)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等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沥青产品提质增效改造项目(北疆)

    2)建设单位: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新建1套100万吨/年沥青装置和1套80万吨/年沥青调和装置及配套辅助工程。

    5)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09878万元。

    6)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五五工业园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常压加热炉、减压加热炉以天然气和项目净化不凝气作为燃料,产生燃烧烟气,污染物主要为SO2、NOx、烟尘,两台加热炉产生的锅炉烟气通过常压炉上的50m高烟囱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减压渣油储罐、沥青储罐、柴油储罐、蜡油储罐、重污油储罐、沥青调和罐均为固定顶罐,储罐的大小呼吸将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该部分废气收集后经油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排气筒排放,并且装卸区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设施,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厂区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隔油、浮选处理过程中将会产生恶臭气体,污染物主要为H2S、NH3,采用生物滴滤工艺处理后,高排气筒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部分回用于循环水场补水,部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用于沙漠荒地灌溉用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中污水处理站底泥和浮渣、污水处理站和酸性水汽提装置污油、储罐罐底泥、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空压站和氮气站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加热炉、泵、空压机、引风机等,其声压级为70~95dB,为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水: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电脱盐废水、生活污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作为循环水场补水,剩余部分排入五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本项目常压炉、减压炉均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本项目厂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并进行生物脱臭处理;装卸区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设施;罐区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油气处理装置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采取基础减振、加隔声罩、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本项目制定了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以及应急监测方案;项目设有事故水收集管网,事故水储存设施的总有效容积可满足水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建立了三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

    四、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年)》,在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生产排污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环境质量等级;项目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环境风险可接受。在本报告中的环保措施得到落实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评价范围及可能受影响的范围

    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敏感目标包括129团、130团、固沙村、三角庄七队的居民、五五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职工和团体等。

    (2)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

    (3)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范围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进行。

    (4)工作时间表

    在本项目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计划调查时间为5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2个工作日。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不少于500份,调查对象包括129团、130团、固沙村、三角庄七队的居民、五五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职工和团体等。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7.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天山路东573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997-7979102

    E-mail:yangy.thsh@sinopec.com

    环评单位:上海南域石化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及编号:甲级,国环评证甲字第1802号

    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425号光启城1703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1-64568233

    E-mail:wang.hl@sh-spe.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129团、130团、固沙村、三角庄七队的居民、五五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职工和团体。

    主要事项: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0、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1、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2、对项目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3、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4、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15、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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