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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堂“胡杨检察双周大讲堂” 为高质效检察履职“充电赋能”

发布时间:2026-04-24 19:30:53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升检察干警依法履职能力,第七师检察分院以“胡杨检察双周大讲堂(第49期)”为平台,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学习。会议以视频方式进行,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庆主持,两级三院全体干警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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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分院检察业务管理部主任刘志云以《以法之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题,围绕法律颁布背景、重大意义与核心要义等内容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系统阐释,全面解读法治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内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了法治根基。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提升监督质效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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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芦经纬以《浅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解和适用》为题,围绕立法背景、体系结构、制度创新等关键内容,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重点研读了生态环境法典与检察履职紧密相关的条款。生态环境法典的诞生,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法治建设的又一里程碑。“生态环境检察”这一概念首次在立法中得以明确,“强化检察监督”也首次正式写入法律,这不仅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内容,更赋予了检察机关运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更重责任。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庆在点评时就如何深化学习成效、提升检察履职质效提出要求一要深化学习领会,筑牢思想根基将两部法律作为日常学习必修课,逐章逐条研读原文、吃透核心要义,准确把握适用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的思想自觉。二要紧扣检察实践,精准履职尽责。立足检察职能,把法律要求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履职各环节,三要强化成果转化,服务发展大局此次学习为契机,对照法律规定补齐工作短板、细化落实举措,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服务师市发展的实际行动。

 


终审: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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