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纷时刻】检察官抽丝剥茧解开和解争议新难题
白纸黑字的执行和解协议双方都已签字画押并“履行完毕”,为何申请执行人不向法院提交结案申请?影响被执行人申请贷款业务,被执行人向奎屯垦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2024年9月,被执行人王某、某水泥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孙某就44万余元执行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人民法院查扣王某存款15万余元及王某一套价值25万元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等相关条款。“相关协议履行完毕后”,孙某对获得款项不满意,未向法院提交执行结案申请,致使王某及某水泥公司仍被列为被执行人,影响某水泥公司贷款业务办理,王某及某水泥公司遂向奎屯垦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抽丝剥茧,敲定核心争议
案件受理后,面对当事人诉求分歧大、证据链条模糊等难题,承办检察官严格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检察官调阅原审法院全部诉讼卷宗与执行卷宗,梳理执行程序中冻结的账户信息、扣款明细、查封房产及2次司法拍卖详情等大量资料,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绘制出完整的权利义务图谱。最终锁定“执行和解协议对法拍房过户税费由谁承担未作出明确约定,属于约定不明的情况”这一核心争议点,为后续精准化解奠定基础。
公开听证,理清解纷权责
为打破“各执一词”的僵局,奎屯垦区检察院本着公正、透明解决纠纷的原则,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采用“听证+释法”模式,邀请税务局的专业人员以及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在听证过程中,税务局专业人员从税法的角度,详细地给双方当事人讲解了司法拍卖过程中涉房产过户税费承担的法律规定,评议了双方对各自在税费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让双方当事人对各自在税费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清晰的认识和界定。检察官通过法律规定、类案比对手段,让双方直观理解法律适用逻辑。经过听证会的多轮质证、讲解,促使当事人从“对抗式争辩”转向“建设性对话”。
检察促和解,定分化止争
在检察官主持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约定由被执行人某水泥公司承担在执行过程中因拍卖及产权过户产生的税费1.5万余元。这份和解协议的签订,标志着这起执行监督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做实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也标志着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推动完善各项“检察护企”制度的新成效。不仅让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也让被执行人卸下了心理包袱,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同时,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联合多方力量解决执行监督案件的做法,也为今后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在民事执行监督领域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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