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市场监管”共同守护食品药品安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冬季行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双节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12月18日至25日,车排子垦区(胡杨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大检查。针对辖区学校食堂、餐饮企业、大型商超、养老院以及医院等食药品安全领域进行了专项检查。
针对食品安全领域,检查组以食材采购渠道、储存条件、加工制作过程、餐具消毒、食品留样以及厨房卫生、食材质量、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从业人员健康资质等环节和方面为重点,深入食堂和餐饮企业后厨、仓库、加工场所、操作间等关键位置进行了细致检查。并就检查对象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使用过期食材以及货架商品特别是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是否规范准确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进行了核查。
针对药品安全领域,检查组将医院药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深入医院药房和药品仓库,对药品的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范、有效期管理是否执行到位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部分医院药房存在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药品仓库药品储存条件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
此次联合检查行动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通过发挥“公益诉讼+行政执法”工作合力,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双节期间“舌尖上的安全”。下一步,本院将继续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执法部门沟通联系,共同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终审: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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