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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水利局成功劝阻一起正欲擅自凿井的违法案件

编辑:水政监察支队钱雨 发布时间:2024-04-12 19:10:43 浏览次数: 【字号: 

49日,师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外出执法返程途中发现,两名男子分别驾驶一辆钻机车、一辆电动三轮车在前高公路125团9连路口由南向北行驶,水政监察支队敏锐察觉其二人极有可能前去非法凿井,便立即鸣笛阻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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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其二人正欲前往第七师125团21连实施凿井行为,且二人均未能提供取水许可手续及批复。执法人员现场进行释法说理,阐明第七师125团属地下水超采区,在地下水超采区兴建取水工程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其二人在执法人员的耐心劝阻下,意识到擅自凿井是违法的行为,表示立即返回住处,不再承接凿井工作。随后,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其二人撤离了前高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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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师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将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七师辖区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惜水意识。同时,再次提醒广大职工群众:在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兴建地下水取水工程或者在禁采区不执行关停方案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获利诚可贵,尊法是前提,切勿以身试法!


终审:何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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