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水利局依法严厉打击擅自凿井 开采地下水资源违法行为
2023年春播开始以来,师市水利局开展“靶向行动”,对7起未经许可擅自凿井、未按要求安装计量设施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2起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近日,师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开展擅自凿井专项整治行动时,在127团某连某地块发现一凿井设备正在进行凿井施工作业,旁边可见已开挖出的泥浆。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后了解到,127团某连土地承包户侯某某、凿井施工人员薄某某无取水许可证等相关证明,已完成凿井100余米,机井尚未凿成,并将凿井用的泥土排入泥浆坑中。擅自违法凿井行为,违反了《地下水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师市水利局依法对侯某某作出罚款0.7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薄某某作出罚款0.95万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取用地下水资源、缴纳水资源费是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我们呼吁师市范围内用水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凿井、擅自停止、破坏、拆除取用水计量设施,积极缴纳水资源费。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依法规范用水、管水行为,今年以来,师市水利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执法车辆20车次,查处擅自违法凿井案件9起,封堵新增机井取水口2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3份,累计罚款10.05万元,有力打击了非法取水行为。
终审:何璐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