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听证让矛盾化解在家门口——第七师检察分院开展首例上门听证
第七师检察分院开展首例上门听证
近日,一场“特别”的公开听证在第七师胡杨河市某团连队连部举行。这是第七师检察分院首次把听证室“搬到”申诉人居住地开展“上门听证”,“感谢检察官专门到连队给我开这次听证会,提供法律咨询,我很满意”,申诉人刘某某听证会后说道,听证取得良好法律、社会效果。
胡杨河市某团居民刘某某因与团场、连队产生纠纷,不服法院民事判决,控告法官枉法裁判,检察分院经审查后发现控告没有依据,属于名为控告实为不服法院判决民事申诉,应当作为申诉处理,申诉人对法律认识理解存在一定偏差,加之较为执着,信访不信法,多次向各级机关、法院和检察院控告法院法官枉法裁判。该案涉及事实时间跨度较长,反映诉求涉及案件事实和证据、团场与申诉人劳动争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息诉化解难度很大。为彻底解开申诉人的疑问,分院决定开展上门听证。为保证听证质效,承办检察官先后数次与申诉人所在地包户公安干警、团连领导等有关人员联系,了解申诉人现状及案件背景等情况,同时考虑到申诉人认为存在领导干预审判、检察办案因素,由司法局选派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有针对性做好听证预案。听证会由分院检察业务管理部主任刘志云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律师、社区领导等5人参加听证,连队部分群众旁听了听证。
听证会上,申诉人充分陈述申诉理由,承办检察官就该案的审查办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释说明,尤其是针对案件焦点,结合事实证据,逐一进行讲解。听证员就案件中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案件处理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听证结束后,刘某某打开了“法结”,表态对检察机关工作表示满意。“此次听证会准备充分,提前将听证材料发到监督员手中,程序合法,办案做到用事实、证据说话。”人民监督员说到。
本次上门听证加人民监督将“法、理、情”有机结合,既增强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又形成了息诉化解矛盾合力;既让申诉人知法、暖心又加强了人大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有利于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也是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本次听证是第七师检察机关开展的首次上门听证,听证会开到了连里,法律和温暖送到群众心里,检察分院将继续厚植为民情怀,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坚持以群众可感可信可触的方式能动履职,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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