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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倾情调解 促成当庭履行

发布时间:2022-06-30 12:49:54 浏览次数: 【字号: 

6月1日,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在主审法官向洪武的协调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当庭履行。

原告妻子在被告处工作时突发身体不适,送医后经进一步治疗后最终死亡。事发后,双方就本案医疗费和丧葬费等费用进行协商,但在被告是否应当赔偿以及赔偿数额上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给予部分补偿。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充分了解了双方产生分歧的原因。庭审中,法官耐心询问案件事实,查明案件经过。法官理解原告失去妻子的悲痛心情,但是经法庭查明,原告妻子因疾病死亡,且被告同意出于从人道主义支付原告妻子一个月工资。法官休庭单独和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耐心说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原告3000元,双方对本案再无争议,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始终以案件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将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参与诉源治理,大力开展调解工作,让纠纷得到实质化解决,切实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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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胡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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