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暖人心 为您撑起保护伞
法律援助暖人心 为您撑起“保护伞”
“谢谢您,这面锦旗是我们小小心意!”。许姓姐妹专程赶到新疆翰兴律师事务所,将印有“仗法律之剑,暖弱者之心”锦旗送到王有政律师手中,以表达其对法律援助律师的谢意。
许姓姐妹家境困苦,姐姐出嫁,妹妹高二在读,母亲于2009年8月去世,2014年3月,其父亲与王某(本案被告)再婚,育有一女,2017年5月父亲去世,这对于本就困难重重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2019年至今,继母王某从未向妹妹支付抚养费。2021年7月,王某领取了受援人父亲遗留的第七师一二八团危旧房的补偿款21280元,并据为己有,拒绝与许姓姐妹按照法定继承合理分配,为维护合法权益,许姓姐妹申请法律援助。
受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新疆翰兴律师事务所王有政律师办理受援人许姓姐妹遗产继承纠纷及抚养费纠纷一案。
王有政律师接受指派后,先后多次前往第七师一二八团调取相关信息资料,拟定诉状,主动与奎屯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领导沟通,成功有效立案,并申请免于缴纳诉讼费。在庭前调解过程中,王有政律师通过与许姓姐妹二人沟通和多次予以情感疏导后,欣然接受王有政律师的建议,主动放弃抚养费,并最大程度上争取到了继承权益。由于许姓姐妹主动放弃抚养费,使得王某对此感激不已,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予以确认。
法律是手段,援助是责任,彰显的是温情。今年来,第七师胡杨河市司法局以《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为依托,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开启“智慧法律援助”服务,实现了困难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无门槛”,切实为职工群众撑起法律“保护伞”。(李俊严)
终审:宗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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