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师胡杨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第七师胡杨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合法权益,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起草了《第七师胡杨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度,提高政策制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2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联系方式:0992-3939577
2.通讯地址: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路147号(北方建设集团二楼)
第七师胡杨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28日
终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