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6-10-27 14:28:43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魏红革、管立江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第七师天北新区毓秀里97幢221室产权证号: 新(2026)第七师不动产权第0000925号 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红革、管立江 2026 年10月 27 日 终审:张雪松 打印正文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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