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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2026年第一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待遇市场主体的公示 (“免申即享”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6-10-19 12:09:03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兵团党委、兵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39号)要求,2026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经审核,第一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共有胡杨河市福双商贸有限公司等808家,拟发放稳岗返还金额共计685.07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向上述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对企业情况存在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师市人社局反映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享受稳岗返还待遇的劳务派遣单位,不享受“免申即享”,需要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具体申请事宜请联系师市人社局咨询。

 

举报电话:0992-3902350

举报传真:0992-6687605

 

附件:2026年第一批拟享受“免申即享”稳岗返还待遇市场主体花名册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9日

202610191210046973.xls




终审:郑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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