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团连队职工先进个人表彰拟推荐对象补充人选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兵团连队职工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兵人社函〔2026〕60号)要求,经集体研究,拟推荐以下个人作为兵团连队职工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
二、拟推荐人员
孟庆斌 123团20连职工
仵玉霞 126团9连职工
杨育霞 127团11连职工
杨红江 129团4连职工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师市人社局反映。
联系人:周炳宇
联系电话:0992-3902350
联系地址:第七师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政务服务中心350办公室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0日
终审:郑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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